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5年2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
拟建项目
江苏-连云港
2025-02-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2月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
拟建项目
江苏-连云港
2025-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