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邀请函根据《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办便函[20241171号)文件要求,编制扬州市2023 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2024年11月底前,经市、省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提交生态环境部。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我司
招标公告
江苏-扬州
2024-07-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 1、项目名称:
拟建项目
江苏-扬州
2024-06-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 1、项目名称:
拟建项目
江苏-扬州
202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