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通讯设备招标采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5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5日-7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85525016(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海州生
拟建项目
江苏-连云港
2024-07-05
项目概况商业街到期店铺公开招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5日09:00 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LZYZB2024080 标段名称:商业街到期店铺公开招租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连云港
2024-07-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4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作出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时间 1 连云
拟建项目
江苏-连云港
2024-07-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
拟建项目
江苏-连云港
2024-07-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
拟建项目
江苏-连云港
2024-07-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6月25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拟建项目
江苏-连云港
2024-07-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6月11日、6月12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拟建项目
江苏-连云港
2024-07-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3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
拟建项目
江苏-连云港
2024-07-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6月28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拟建项目
江苏-连云港
2024-07-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3日我局共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86266397 传 真:0518-8626639
拟建项目
江苏-连云港
2024-07-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
拟建项目
江苏-连云港
2024-07-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2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作出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时间 1 连云港
拟建项目
江苏-连云港
2024-07-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7月2日受理江苏省连云港秦山岛东部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州湾海域。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8日(5个
拟建项目
江苏-连云港
2024-07-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
拟建项目
江苏-连云港
202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