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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废气处理设备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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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废气处理设备招标采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20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12-66506059(吴中经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19
索 引 号: 014467250/2025-00082 分 类: 拟批准公示;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发布机构: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2-18 标 题: 环境影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18
索 引 号: 014467250/2025-00084 分 类: 拟批准公示;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发布机构: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2-18 标 题: 环境影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18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14
项目名称:年产4500吨医用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启东经济开发区牡丹江西路3119号 建设单位:南通银垚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张大庆(201403531035201331010100017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12-66506059(吴中经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13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3日。1、项目名称:年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3日。1、项目名称:年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12-66506059(苏州吴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08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08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12-66506059(吴中经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08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镇江晟昊文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金属工艺品20000套 建设地点 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德胜路68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苏州瑞赛泽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2-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12-66506059(吴中经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1-26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1-24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1-24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
拟建项目 江苏-苏州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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